西藏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简 报
第31期
阿里地区民宗局 2021年4月21日
阿里地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
4月20日下午, 阿里地委委员、地委统战部部长、地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格桑达瓦主持召开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阿里地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的实施方案(送审稿)》《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送审稿)》《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使用计划》《关于推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先进典型选树名单的请示》。地区行署副专员强巴次仁出席会议,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办提交的《阿里地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的实施方案》《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使用计划》,思路清晰、职责和目标明确,突出了必办的事、能办的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五年全地区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和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荐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先进典型选树名单均为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会议同意《阿里地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的实施方案》《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2021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关于推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先进典型选树名单的请示》。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也是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深化工作启动之年,全地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凝聚起全地区各族群众推进新时代阿里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认真深刻理解把握好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最新创新理论知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学习,处理好统一与多民族的关系,处理好共同体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处理好共同体意识与物质基础的关系,解决好区域差别、城乡差别、收入差别,解决好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矛盾,积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的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协同推进,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履行职责抓创建的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牵头部门要率先示范,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创新方式,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切实做到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三要突出重点工作。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办要用好用准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帮助、指导札达县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千里示范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补齐短板,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丰富创建载体、挖掘示范典型、打造交流平台等手段,实现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即:把札达县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把噶尔县、狮泉河镇藏布居委会继续申请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把噶尔、日土、普兰、札达4个县创建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把对口支援项目打造成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工程,把易地扶贫搬迁点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点,把扶贫车间、双创企业建成民族团结的展示窗口,把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成促进民族团结的连心工程。同时,要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实际,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领域打造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形成更多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实现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的目标。
阿里地区民宗局 2021年4月21日印制